山东省 | 关于公布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宣传短视频的通知(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提示)

2024-12-06

写在前面

       这是一个专门为广大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管理部门开设的燃气宣传系列专辑,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些收集到的燃气宣传图集、文字及视频,以供大家交流参考

      随着燃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修订出台,部分推送的宣传内容会与现行规定不符,请阅读者仔细斟酌参考。

    “燃气你我他,安全靠大家”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燃气事故发生,一起努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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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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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十大攻坚行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能源集团制作了安全用气提示四十个短视频,现予以公开发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活动,采取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站、小区微信群、业主群等多种方式广泛转发转载,不断强化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
本期转发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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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提示


一、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和高层建筑等场所使用液化气



二、严禁使用报废、翻新、超期未检等不合格气瓶



三、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的燃气灶、可调式减压阀等不合格产品



四、建议使用金属连接软管


五、闻到燃气臭味后,严禁用气、用电、开灯、动火


六、必须从正规燃气公司购气


七、必须及时更换到期燃气用具



八、必须安装报警器、保障正常通电


九、必须用气不离人、用完关闭气瓶总阀


十、发现泄漏,必须关阀、开窗,并室外报警


来源:山东省燃气热力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