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告

2024-09-24

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协会

关于确认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告

各会员单位、城镇燃气企业:

   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CGAS002-2017)、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企业自评、评审单位评审、评审组织单位审核、公示等程序,绥德县燃气有限公司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达标企业。

绥德县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有效期自通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未按照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等情形,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请于每年9月前,提交上一年度自评报告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特此通告。

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协会

2024924